化妆品包装|化妆品包装瓶|广州化妆品包装|包装容器世界

广州天一达包装专业服务于化妆品包装,化妆品包装瓶,广州化妆品包装容器领域,欢迎光临!

正文

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关于化妆品包装的说明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第二十七条: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,并符合下列要求:(一)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;(二)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、生产厂厂名和厂址;(三)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,需要标明产品规格、等级、所含主要成分的名称和含量的,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;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,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,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;(四)限期使用的产品,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;(五)使用不当,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、财产安全的产品,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。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关于化妆品包装的说明


 


前一篇: 韩国化妆品包装让消费者雾里看花
后一篇: 天天网美妆新课堂 化妆品电商首次给力进校园

评论

发表

◎欢迎参与讨论,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、交流您的观点。

博主

  • 留言给我
  • 广州市天一达包装容器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各类中高档膏霜、乳液瓶等化妆品包装容器,品种多样,款式新颖。长期以来,公司始终以质量为本,科技为先,坚持以技术的先进性来赢取市场。不断引进吸收国外最新技术和设计理念,并从国外聘请知名设计师和工程师。产品质量优异,多年来公司产品以高品质、高档次、多品种一直畅销国内各大化妆品企业,已经和全国10多个省、市的多家知名化妆品公司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并且远销意大利、法国等各欧美国家及地区,深受中外客商赞誉......

赞助商广告

    最近发表



    Powered By 化妆品包装瓶  主题修改:阿虎

    Copyright www.tydbz.cn. Some Rights Reserved.化妆品包装